“適” 實詞詞義引申發展脈絡梳理
—— 兼論《史記・貨殖列傳》“小人富以適其力” 中 “適” 的意義與用法
人們普遍認為,太史公司馬遷慧眼識珠,在封建王朝崇本逐末、重農抑商的主流政策下,認識到了工商業者的重要價值,以《貨殖列傳》篇開啟了 “為商賈立傳” 的書史先例。然而,當代人們重在分析其經濟思想價值,而往往忽視了其中蘊含的語言文字養料。筆者在細讀《貨殖列傳》的過程中,發現 “小人富,以適其力” 句中動詞 “適”,古人未解,今注存疑。筆者嘗試以此為錨,對 “適” 字實詞詞義引申發展脈絡進行梳理,並基於梳理結果,嘗試對該句 “適” 字的意義與用法作出回應。
筆者在閱讀時參考了韓兆琦《史記三全本》和張大可《史記新證》二書。韓氏和張氏對 “適” 字有迥異的解釋。
為便於閱讀,筆者將原文選段呈現如下:
故曰:「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。」禮生於有而廢於無。故君子富,好行其德;小人富,以適其力。淵深而魚生之,山深而獸往之,人富而仁義附焉。富者得勢益彰……
韓兆琦先生對該句的注解如下:
④小人富以適其力:適其力,謂肆意逞強,橫行於社會。適,放縱,逞慾。
張大可先生對該句的注解如下:
④適其力:樂用其力於公事。
可見,對於該句的理解分歧,正是在 “適” 字。
筆者嘗試採用 “概念要素分析法” 梳理詞義引申發展線索。鑒於概念要素分析法的局限性,下面的分析僅局限在實詞 “適” 的領域。我們接下來明確實詞 “適” 字諸多義位間的關聯。
首先,我們抓住 “適” 字的基本意義。
《說文》“適” 條:“之也。从辵,啻聲。適,宋魯語。”《漢語大詞典》:“適(shì),去,往”。
蔣紹愚(2007)先生認為打擊(Striking)、位移(Moving)、飲食(Eating and Drinking)和觀看(Looking)等是人類共同的概念場(域),“位移” 是位移概念場的核心要素。“適” 本義 “去,往”,顯然含有 “位移” 這一概念要素。由於概念場中下位詞包含上位詞的全部概念要素,因此,可以判斷 “適” 作 “去、往” 解時屬於位移概念場。
概念場是一個層級結構(hierarchical structure)(蔣紹愚,2006)。位移概念場的部分層級結構如下:
1 | graph |
此外,我們看以下的語料:
~子之館。(《詩・鄭風・緇衣》)
今~南畝。(《甫田》)
赤之~齊也。(《論語・雍也》)
子~衛。(《論語・子路》)
~莽蒼者三湌而反,腹猶果然。(《莊子・逍遙遊》)
按《故訓匯纂》載,以上諸例古人皆訓 “往也”。位於本義義位的 “適” 後一般跟一個賓語,即 “適” 與兩個名詞性成分發生聯繫,按朱德熙(1978)先生的觀點,此時的 “適” 是二價動詞。筆者認為,與 “適” 這一動詞發生關係的兩個名詞性成分,從語義角色的角度看,作 “適” 主語的,是 “適” 這一動作的發出者;作 “適” 賓語的,是 “適” 這一動作的終點。此外,在 “人的位移” 概念場下,“適” 與 “來” 的區別,不僅在於 “終點” 概念要素不同,與 “起點” 概念要素也相關。基於對 “適” 的配價分析和對其所處概念場的層級分析,我們得到,與 “適” 處於同層級概念場的成員具有以下共同的概念要素:
核心要素 (K) | 動作發出者 (L) | 起點 (S) | 終點 (T) |
---|---|---|---|
位移 | 人 | 所在地 | 別的地方 |
綜合上述概念要素,我們就得到對 “適” 本義的定義式解釋 —— 人從所在地位移到別的地方。
下面梳理實詞 “適” 的意義演變。
在 “適” 字詞義演變的過程中發生了詞性的變化。從詞性虛實的角度,我們把 “適” 分為兩個詞{適 1}{適 2},以{適 1}代表實詞 “適”。每個詞下又分若干義位,用[適 1A][適 1B]等表示。
顯然:{適 1}人(使自己)從所在地位移到別的地方及其直接引申義
[適 1A]去,往。
核心要素 (K) | 動作發出者 (L) | 起點 (S) | 終點 (T) |
---|---|---|---|
位移 | 人 | 所在地 | 別的地方 |
這是 “適” 的字本義,也是 “適 1” 的本義,是 “適 1” 被使用最多的義位。例如:
子適衛,冉有僕。子曰:「庶矣哉!」冉有曰:「既庶矣。又何加焉?」曰:「富之。」曰:「既富矣,又何加焉?」曰:「教之。」(《論語・子路》)
大師摯適齊,亞飯干適楚,三飯繚適蔡,四飯缺適秦。鼓方叔入於河,播鼗武入於漢,少師陽、擊磬襄,入於海。(《論語・微子》)
大夫七十而致事。若不得謝,則必賜之几杖,行役以婦人。適四方,乘安車。自稱曰老夫,於其國則稱名;越國而問焉,必告之以其制。(《禮記・曲禮上》)
孔子南適楚,厄於陳蔡之間,七日不火食,藜羹不糝,弟子皆有飢色。(《荀子・宥坐》)
太史公曰:吾適楚,觀春申君故城,宮室盛矣哉!(《史記・春申君列傳》)
[適 1B]歸。
核心要素 (K) | 動作發出者 (L) | 起點 (S) | 終點 (T) |
---|---|---|---|
位移 | 人 | 所在地 | 結局,在傳統文化中有時也指 “原來的地方” |
[適 1B]相比於[適 1A]更強調了終點的 “終了、結局” 義。如:
好惡不愆,民知所適,事無不濟。(《左傳・昭公十五年》,杜預注:“適,歸也。” 孔穎達疏:“言皆知歸於善也。”)
圓景早已滿,佳人殊未適。(南朝宋謝靈運《南樓中望所遲客》)
兩處的 “適” 是比較明顯的 “歸” 的義位,分別對應變體 “歸向” 和 “回歸”。
[適 1C]女子出嫁。
核心要素 (K) | 動作發出者 (L) | 起點 (S) | 終點 (T) |
---|---|---|---|
位移 | 女子 | 所在地 | 夫家 |
基於[適 1B]義位,通過限定動作發出者為女性、終點 —— 結局為夫家,得到[適 1C]義位。《說文》載 “女子嫁曰適人”,可見確有其意。如:
女自房觀之,曰:“子皙信美矣,抑子南夫也。夫夫婦婦,所謂順也。” 適子南氏。(《左傳・昭公元年》)
奉光有女年十餘歲,每當適人,所當適輒死,故久不行。及宣帝即位,召入後宫,稍進爲婕妤。(《漢書・外戚傳》)
女子十五許嫁,有適人之道。(《孔子家語・本命》)
始適還家門。(《孔雀東南飛》)
接下來,我們重點討論[適 1D]義位的形成與表現。
[適 1D]合,一致,和諧;符合,適合。
核心要素 (K) | 動作發出者 (L) | 起點 (S) | 終點 (T) |
---|---|---|---|
變化 / 狀態 | 某實體 | — | 該實體的某要素 同 $x$ 一致的狀態 |
引申路徑
《現代漢語詞典》:“符合,动词,(数量、形状、情节等)相合。” 因此我們得到了上述表格。然而,對比[適 1D]與上面三個義位,表格中的五個概念要素,看起來都發生了變化。它們之間是否存在關聯呢?
實際上,對於 “位移”、“人”、“別的地方” 這三個概念要素,還可以再進一步分析:
- 位移 = [空間方面的] + [變化];
- “人” 的上位概念域是 “動物”,“動物” 的上位概念域是 “生命體”,“生命體” 的上位概念域是 “實體”,即:人 = [a] + [b] + … + [實體];
- “狀態” 是 “處所” 的抽象化。
因此,[適 1A][適 1B]與[適 1D]實際上在核心要素、受事對象和終點上都有部分相同。這形成了[適 1A][適 1D]/[適 1B][適 1D]義位之間的關聯,為這樣的引申提供了基礎。[^1]
[^1]: 實際上,在 “適” 字的整個引申發展系統中,這樣的一步引申是變化相對大的。我們可以為其單列一個詞。但蔣紹愚(2005):“…… 在本章第一节中已经说过,相关而且相近的意义应该是一个词的不同义位,无关的或者是相距甚远的应该算两个词。但是在‘远’、‘近’之间有时也难以划出绝对的界线。汉语词汇史因为是研究词义的历史发展的,所以,我们不妨把 “词” 的界线放宽些,比如‘投’的‘到临’义,可以不看做另一个词,而看做和上六个义位一起,构成同一个词的第七个义位。” 因此本文也暫且將此看做義位而非詞。
那麼,[適 1D]究竟是由[適 1A]還是[適 1B]引申而來的呢?
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“適,之也…… 此不曰往而曰之,許意葢以 “之” 與 “往” 稍別。逝、徂、往,自發動言之;適,自所到言之。故變卦曰之卦,女子嫁曰適人。” 按照段玉裁的解讀,“適” 更強調 “所到”,即有位移結束的意味。
我们看下面的例子:
(1)孔子時其亡也,而往拜之,遇諸塗。(《論語・陽貨》)
(2)今燕虐其民,王往而征之,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,簞食壺漿,以迎王師。(《孟子・梁惠王下》)
(3)戒之曰:“往之女家,必敬必戒,無違夫子!”(《孟子・滕文公下》)
(4)逝將去汝,適彼樂土;樂土樂土,爰得我所。(《詩・國風・魏風》)
(5)孔子適楚,楚狂接輿遊其門曰:「鳳兮鳳兮,何如德之衰也!來世不可待,往世不可追也。天下有道,聖人成焉;天下無道,聖人生焉。方今之時,僅免刑焉。福輕乎羽,莫之知載;禍重乎地,莫之知避。已乎已乎,臨人以德!殆乎殆乎,畫地而趨!迷陽迷陽,無傷吾行!吾行卻曲,無傷吾足!」(《莊子》)
(6)十五年,使子服景伯、子貢為介,適齊,齊歸我侵地。田常初相,欲親諸侯。(《史記・魯周公世家》)
(7)太史公曰:吾適楚,觀春申君故城,宮室盛矣哉!(《史記・春申君列傳》)
首先,儘管區別有時並不嚴格,但 “適” 後一般直接開始陳述位移結束以後發生的事情(如(4)~(7));而 “往” 後不僅可以陳述位移過程中發生的事情(如(1)),其本身也可以尚未開始,用於一種 “對將來的假設” 的語境中(如(2)(3)),或前加 “不” 字表示不可能開始(不往),“適” 字幾乎沒有這樣的用法。拙見以為 “逝、徂、往” 與 “適、之” 之別,相當於英語 “go” 與 “get” 之別。在 “(1)I’ll go to the cinema at 5” 和 “(2)I’ll get to the cinema at 5” 中,(2)句更強調 “在 5 點鐘到達”;而(1)句不僅寬泛地看沒有到達義、嚴格地看可能還有 “出發” 義。“適” 與 “往” 在這方面的微殊,可以證明 “適” 更強調 “所到”,而不強調起點要素。
其次,筆者觀察到,“適” 基本不與強調起點要素的介賓結構(如 “自某適” 結構)相配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先秦兩漢古代漢語中,“去 S 適 T” 結構不鮮。如:
逝將去汝,適彼樂土;樂土樂土,爰得我所。(《詩・國風・魏風》)
彼其人苟壹,則其土地奚去我而適它?(《荀子・王霸》)
夫自中行衍皆嬴姓也,中衍人面鳥喙,降佐殷帝太戊及周天子,皆有明德,下及幽厲無道,而叔帶去周適晉,事先君文侯,至於成公,世有立功,未嘗有絕祀。(《說苑・復恩》)
去鄭,適衛。(《史記・吳太伯世家》)
下及幽厲無道,而叔帶去周適晉,事先君文侯,至于成公,世有立功,未嘗絕祀。(《史記・趙世家》)
孔子去曹適宋,與弟子習禮大樹下。(《史記・孔子世家》)
這裡需要使用 “去 S” 這一動賓結構,構成與 “適 T” 相平等的語法地位,來強調動作行為的起點,這也是證明 “適” 強調終點要素的有力依據。
此外,考察 “適” 處於[適 1C]女子出嫁義位時的語用,按《古辭辨》觀點,“適” 作 “女子出嫁” 解時,一般以帶賓語(即終點要素)“人” 的短語形式出現,形成較為穩定的結構;同時也基本不與強調起點要素的介賓結構搭配。
如果我們認為,與[適 1A]相關的[適 1D]繼承了[適 1A]“自所到言之” 的異質性,那麼[適 1D]的起點要素就可能被弱化消失。由於[適 1B]相比於[適 1A]更強調終點要素,我們認為,[適 1B]位於從[適 1A]到[適 1D]的引申路線內,即[適 1A][適 1B]和[適 1D]是共線的;相應地,從強調的強弱差異角度,我們自然可以認為[適 1D]是由[適 1B]直接引申而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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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現
[適 1D]的起點要素被弱化乃至消失,進一步地,由於只剩下終點要素,[適 1D]的核心要素有可能從動態的 “變化” 演變成靜態的 “狀態”。然而,由於古漢語中常常把動作和動作的結果綜合在一起(蔣紹愚,2006),“變化” 與 “狀態” 的界限是模糊的。我們得到了[適 1D]義位的三個義位變體:
(1)以變化为核心要素,同时还強調終點的狀態。後跟 “適” 的目標 / 目的,進一步明確 “終點” 要素(特別是 $x$ 的內容)。可以譯作 “適合,滿足,順從,愉悅” 等。如:
太子日造門下,供太牢具,異物閒進,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,以順適其意。(《史記・刺客列傳》)
殺子以適君,非人情,不可。(《史記・齊太公世家》)
快意當前,適觀而已矣。(《史記・李斯列傳》)
(2)核心要素為狀態,隱含變化到終點狀態的變化,可以譯作 “相合”,一般有多個名詞性成分作主語,$x$ 可理解為某實體以外的其他實體。如
能以一治天下者,寒暑適,風雨時,爲聖人。(《呂氏春秋・大樂》,高誘注)
(3)核心要素為狀態,不再隱含上述變化,而專一強調該狀態,可以譯作 “合,合適;和,和諧;恰當;齊等”。如:
陳嬰者,故東陽令史,居縣中,素信謹,稱為長者。東陽少年殺其令,相聚數千人,欲置長,無適用,乃請陳嬰。(《史記・項羽本紀》)
兵之勝,從於適。(《管子・白心》,尹知章注)
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,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,事有宜適,物有節文。(《史記・禮書》)
如果後跟的是 “適” 的受事對象(明確 “受事對象” 要素),筆者認為這是變體 3 的使動用法,來表示 “使賓語所代表的事物具有‘適(於 $x$)’這一性質” 的動作,可以譯作 “使…… 合適(於 $x$)”。如:
所謂氣者,當調飲食,擇晏日,車步廣志,以適筋骨肉血脈,以瀉氣。(《史記・扁鵲倉公列傳》)
吸新吐故以練藏,專意積精以適神。(《漢書・王吉傳》,顏師古注)
故聖人之制事也,能節宮室、適車輿以實藏,則國必富、位必尊。(《管子・禁藏》,尹知章注:“不費於宮室車輿,則庫藏自實也。”)
欲爲其地,必適其賜,不適其賜,亂人求益,彼求我予,假仇人斧。(《韓非子・揚權》,兪樾《諸子平議・韓非子》:“必適其賜者,必節其賜也。”)
現代漢語中已經使用 “調節”“調適” 等詞來表示這一動作,因此將其譯作前述雙音節動詞亦可。如果通過上下文能夠明確 “適” 的起點為 “某要素(相較於 $x$ )處於過分的狀態”,則還可以譯作 “節制”。
然而需要注意的是,由於並不像變體 1、變體 2 這樣對 $x$ 有進一步的明確,因此,在翻譯的過程中,如果 $x$ 是偏離缺省值(①在一些情況下,語言使用者的價值觀可以定義 $x$ 的缺省值;②如果適後跟多個名詞性成分的組合作賓語,則 $x$ 的情況與變體 2 類似)的,或通過上下文較難明確的,筆者認為有必要使用 “使(賓語)符合於 $x$” 或在 “調適(賓語)” 後添加 “使之符合於 $x$” 的譯法,來對 $x$ 的內容進行明確,以更好地銜接上下文。
《故訓匯纂》載王先謙集解引郝懿行曰:“適者,善也。凡物調適謂之適,得意便安亦謂之適,皆善之意。故《廣韻》云:‘適,善也。’” 可見,古人亦認為 “調適”、“和諧”、“安適” 等義之間的關係比較緊密,字典單列義項雖可,但略顯冗餘。
至此,我們完成了對實詞 “適” 引申發展脈絡的梳理。
除此之外,虛詞{適 2}以(時間層面)合,巧為基本義,按《漢語大詞典》,設有四個義項:①巧合,正好;②剛才,方才;③偶然;④如果。由於概念分析法的局限,筆者不再贅述。此外,按《漢語大詞典》,“適” 還通 “啻”(只,僅僅)、通 “擿”(投擲)、用同 “釋”(參見 “適悶”)、通 “謫(讁)”、通 “嫡”、通 “敵”,分別為詞{適 3}~{適 8}。由於是假借關係,不屬於引申發展的序列;而對與其本字詞義的引申發展梳理,我們也暫不討論。
基於上述梳理結果,筆者認為,對於《貨殖列傳》中 “小人富,以適其力” 句,此處 “適” 字適用[適 1D]義位,且在當前上下文應表現為變體 3 的使動用法,解作:使自己的能力適合(禮節);或,調適自己的能力,使之適合(禮節)。
有關韓注、張注,按照筆者上文的引申發展梳理結果,韓注、張注均以 “適” 為[適 1D]變體 3。然而,這樣的觀點難免會使得釋義與上下文脫節嚴重:(1)如果小人富裕之後,還 “肆意逞強,橫行於社會”,那哪是 “衣食足而知榮辱”?韓注必謬。(2)張注為了銜接上下文似乎補充太多,補了謂語 “用、盡”、目的狀語 “於公事”,有失妥當。
認為表現為變體 3 的使動用法有如下的合理性:
語義理解上:把握住本段的中心論點 —— 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。因此,“小人富” 後,一致的對象應當是 “禮節” 一類,即 $x=$ 禮節。君子(有德者)和小人並舉,君子本身有德,富而行其德;小人本身寡德,富而能調適自己的能力(使之符合禮節)。這樣作者觀點是前後一致的,同時翻譯上也更客觀。
“小人” 往往是 “君子” 的對立面,而太史公此處是要論證無論是 “小人” 還是 “君子” 富都能知榮辱。對於 “小人”,這樣的觀點是顛覆常人價值觀的。而此處的 “適” 又未明確 $x$ 的內容,對於現代人而言,語義上的省略有些多了,倘若不瞻前顧後,則不能明確 $x$。此處韓、張之所以未能準確翻譯,大概原因如此吧。
可行性上:對《史記》全書共 171 例 “適” 字,採用語料標注的辦法對其釋義進行標注,結果統計如下圖:
適用[適 1D]義位,且表現為變體 3 的情況,與[適 1D]變體 1 的出現頻率相當,仍有一定占比。典型的用例如下:
太子起坐。更適陰陽,但服湯二旬而復故。(《扁鵲倉公列傳》)
所謂氣者,當調飲食,擇晏日,車步廣志,以適筋骨肉血脈,以瀉氣。(《扁鵲倉公列傳》)
四時不和不能調,歲穀不孰不能適。(《日者列傳》)^ 3
根據數據,筆者傾向於認為這個解釋是可行的、合法的。
小結
這篇文章中,我們嘗試運用概念要素分析法對 “適” 的引申發展路徑進行了簡要梳理,並根據梳理結果解決了《貨殖列傳》中 “小人富,以適其力” 句 “適” 字釋義問題。對於引申發展脈絡的梳理,《漢語大詞典》“適” 諸多義項的設置便於初學者使用,有其合理性,但不能真實反映引申發展的步驟和層次,有 “隨句釋義” 之嫌。對於《貨殖列傳》“小人富,以適其力” 句中 “適” 字,我們基於梳理結果,提出了新的看法。筆者認為,從概念要素分析法的角度入手,建構詞義引申發展系統,論證存疑詞義,簡潔明了,說服力強,有助於我們在今後的更好地理解古代漢語的詞彙與詞彙系統。
[1] 朱德熙.“的” 字结构和判断句 (上)[J]. 中国语文,1978,(第 1-4 期).
[2] 蒋绍愚著. 古汉语词汇纲要 [M]. 北京:商务印书馆, 2005.09.
[3] 蒋绍愚. 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初探 —— 以 “投” 为例 [J]. 北京大学学报 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06,(第 4 期).
[4] 蒋绍愚. 打击义动词的词义分析 [J]. 中国语文,2007,(第 5 期).
附:《漢語大詞典》“適①” 條
[shì ㄕˋ][《廣韻》施隻切,入昔,書。][《廣韻》之石切,入昔,章。][《廣韻》都歷切,入錫,端。]“啇” 的今字。“適” 的繁體字。
1. 去,往。《楚辭・離騷》:“心猶豫而狐疑兮,欲自適而不可。” 王逸注:“適,往也。”《史記・吳太伯世家》:“<季劄> 去鄭,適衛。” 宋蘇軾《石鍾山記》:“元豊七年,六月丁丑,余自齊安舟行適臨汝。” 淸孔尙任《桃花扇・聽稗》:“那太師名摯,他第一個先適了齊。” 魯迅《書信集・致許壽裳》:“君今年奚適?”
2. 歸向;歸從。《管子・弟子職》:“拚前而退,聚於戶內,坐板 < 扱> 排之,以葉適己。” 尹知章注:“適己,猶向己也。”《左傳・昭公十五年》:“好惡不愆,民知所適,事無不濟。” 杜預注:“適,歸也。” 孔穎達疏:“言皆知歸於善也。” 南朝宋謝靈運《南樓中望所遲客》詩:“圓景早已滿,佳人殊未適。”
3. 女子出嫁。《左傳・昭公元年》:“女自房觀之,曰:‘子皙信美矣,抑子南夫也。夫夫婦婦,所謂順也。’適子南氏。”《玉台新詠・古詩〈爲焦仲卿妻作〉》:“貧賤有此女,始適還家門。” 余冠英注:“適,嫁。始適,言出嫁未久。” 宋蘇軾《劉夫人墓志銘》:“女二人,長適進士虞大蒙,次適承議郞郭逢原。” 淸徐士鑾《宋豔・奇異》:“淮娼嚴楚楚,適鹽商呂省幹。” 魯迅《墳・我之節烈觀》:“直到宋朝,那一班‘業儒’的才說出‘餓死事小失節事大’的話,看見曆史上‘重適’兩個字,便大驚小怪起來。”
4. 順從。《韓非子・三守》:“使人臣之欲有言者,不敢不下適近習能人之心。” 洪誠等校注:“適,適從,順應。” 陳奇猷集釋:“適,謂順適其意。”《玉台新詠・古詩〈爲焦仲卿妻作〉》:“處分適兄意,那得自任專?” 余冠英注:“適,順從。”
5. 適合,符合。《商君書・畫策》:“由此觀之,神農非高於黃帝也,然其名尊者,以適於時也。” 三國魏劉劭《人物志・材理》:“質性機解,推情原意,能適其變,情理之家也。” 唐韓愈《與鄂州柳中丞書》:“愈誠怯弱,不適於用,聽於下風,竊自增氣。” 淸嚴有禧《漱華隨筆・夾帶懷挾》:“今之時文,徒空言而不適於實用。”
6. 節制;調節。《管子・禁藏》:“故聖人之制事也,能節宮室、適車輿以實藏,則國必富、位必尊。” 尹知章注:“不費於宮室車輿,則庫藏自實也。”《韓非子・揚權》:“欲爲其地,必適其賜,不適其賜,亂人求益,彼求我予,假仇人斧。” 兪樾《諸子平議・韓非子》:“必適其賜者,必節其賜也。”《史記・日者列傳》:“四時不和不能調,歲穀不孰不能適。” 司馬貞索隱:“適,猶調也。” 晉葛洪《抱朴子・酒誡》:“然節而宣之,則以養生立功,用之失適,則焚溺而死。”
7. 恰當,得當。銀雀山漢墓竹簡《孫臏兵法・兵情》:“弩張柄不正,偏強偏弱而不和,其兩洋 (廂) 之送矢也不壹,矢雖輕重得,前後適,猶不中 <招也>。”《漢書・武帝紀》:“古者,諸侯貢士,壹適謂之好德,再適謂之賢賢,三適謂之有功,乃加九錫。” 顏師古注引服虔曰:“適,得其人。”《尙書大傳》卷二:“一適謂之攸好德,再適謂之賢賢,三適謂之有功。” 鄭玄注:“適猶得也。”《後漢書・匈奴傳》:“報答之辭,令必有適。” 李賢注:“適猶所也,言報答之辭必令得所也。”《資治通鑑・漢光武帝建武二十八年》引此文,胡三省注曰:“余謂適,當也,言報答之辭必有當乎事情也。” 晉葛洪《抱朴子・審舉》:“古者諸侯貢士,適者謂之有功,有功者,增班進爵;貢士不適者,謂之有過,有過者,黜位削地。”
8. 齊等。《呂氏春秋・處方》:“韓昭釐侯出弋,靷偏緩…… 至舍,昭釐侯射鳥,其右攝其一靷適之。” 高誘注:“適,猶等也。”《漢書・循吏傳・黃霸》:“<黃霸> 坐發民治馳道不先以聞,又發騎士詣北軍馬不適士,劾乏軍興,連貶秩。” 顏師古注引孟康曰:“關西人謂補滿爲適。馬少士多,不相補滿也。”
9. 悅樂,滿足。《詩・衛風・伯兮》:“豈無膏沫? 誰適爲容!” 馬瑞辰通釋:“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六引《三蒼》:‘適,悅也。’此適字,正當訓悅。女爲悅己者容,夫不在,故曰‘誰適爲容’,即言誰悅爲容也。” 余冠英注:“適,悅也。誰適爲容,言修飾容貌爲了取悅誰呢?”《史記・張儀列傳》:“割楚而益梁,虧楚而適秦,嫁禍安國,此善事也。”《漢書・賈山傳》:“秦王貪狼暴虐,殘賊天下,窮困萬民,以適其欲也。” 顏師古注:“適,快也。”《資治通鑑・陳武帝永定二年》:“帝褻黷之遊,徧於宗戚,所往留連,唯至常山第,多無適而去。” 胡三省注:“適,歡極也。” 金張宇《云溪秋泛圖》詩:“胡爲厭山瞰芳渚,岸草汀花適幽趣。”
10. 和順,順適。《文選・宋玉〈神女賦〉》:“性和適,官侍旁,順序卑,調心腸。” 呂延濟注:“言性靈和適,心腸調順,宜侍君旁。”《呂氏春秋・大樂》:“能以一治天下者,寒暑適,風雨時,爲聖人。” 高誘注:“適,和也。” 唐韓愈《息國夫人墓志銘》:“居尊卑間,無不順適。”
11. 安逸,閑適。《楚辭・九辯》:“堯舜皆有所舉任兮,故高枕而自適。” 王逸注:“安臥垂拱,萬國治也。” 宋沈作喆《寓簡》卷六:“以此知能自適其適者,不管其他閑事也。” 淸魏源《天台紀遊》詩之六:“萬里水雲身,到此甫一適。”
12. 舒適,和暢。《墨子・辭過》:“故聖人之爲衣服,適身體和肌膚而足矣。”《漢書・王吉傳》:“吸新吐故以練臧,專意積精以適神,於以養身,豈不長哉!” 顏師古注:“適,和也。” 唐韓愈《唐故河南令張君墓志銘》:“不得已就官,數月大不適,即以病辭免。” 宋范成大《問天醫賦》:“百骸九竅,無一得適。” 巴金《探索集・長崎的夢》:“聽說他身體不適,不能見客。”
13. 善,美好。《荀子・法行》:“瑕適幷見,情也。” 楊倞注:“適,玉之美澤調適之處也。” 王先謙集解引郝懿行曰:“適者,善也。凡物調適謂之適,得意便安亦謂之適,皆善之意。故《廣韻》云:‘適,善也。’” 一說,指疵病。王念孫《讀書雜志・荀子八》:“適讀爲謫。謫亦瑕也。《老子》曰‘善言無瑕謫’是也。《管子・水地篇》:‘瑕適皆見,精也。’尹知章注:‘瑕適,玉病也。’”
14. 辟領。古喪服之領。《儀禮・喪服》:“負廣出於適寸。適博四寸,出於衰。” 鄭玄注:“適,辟領也。” 李如圭集釋:“衣領當項處,左右各開四寸,向外辟厭之,是謂辟領。” 淸夏炘《學禮管釋・釋適上》“適之制,與衣殊,材前之衰,後之負版,皆繫於適。先著衣訖,乃始著適。適謂之辟領。辟者,偏也,謂領偏向旁開也。今世小兒衣領,猶有右旁開縫者,其古適之遺制與!” 一說,“適” 是橫接之旁幅,與辟領有別。淸毛奇齡《喪禮吾說篇・服制說》:“其開領處將領隙四寸外屈而厭於項之兩旁,謂之辟領…… 而於是又橫接二幅,謂之適。夫適者,豈非以旁幅之猶近身者乎? 舊注謂辟領爲適,則領在項間未能橫出於衰也。謂適爲辟領,則適當兩肩不能開領。”
15. 遇。《文選・班彪〈王命論〉》:“世俗見高祖興於布衣,不達其故,以爲適遭暴亂,得奮其劍。” 李善注:“適,遇也。” 漢蔡邕《傷故栗賦》:“適禍賊之災人,嗟夭折以摧傷。”
16. 是,則,即是。《荀子・王霸》:“孔子曰:審我所以適人,適人之所以來我也。” 王引之《經傳釋詞》卷九:“上適字訓爲往,下適字訓爲是。言我之所以往,即是人之所以來,不可不審也。” 漢劉歆《與揚雄求方言書》:“今聖朝留心典誥,發精於殊語,欲以驗考四方之事,不勞戎馬高車之使,坐知傜俗,適子雲攘意之秋也。” 王引之《經傳釋詞》卷九:“言是子雲攘意之秋也。” 唐韓愈《唐故河南令張君墓志銘》:“< 張 > 改河南令,而河南尹適君平生所不好者。”
17. 正好,恰巧。《左傳・昭公十七年》:“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,鳳鳥適至。”《後漢書・班超傳》:“會徐幹適至,超遂與幹擊番辰,大破之。”《魏書・傅永傳》:“適上南岸,賊軍亦至。” 淸兪樾《春在堂隨筆》卷一:“適徐誠庵大令本立來,與之審視。” 魯迅《書信集・致黃源》:“《譯文》稿剛寫好,因爲適有便人,即帶上。”
18. 偶然。《韓非子・外儲說右下》:“吾釋勢與民相收,若是,吾適不愛,而民因不爲我用也,故遂絶愛道也。” 洪誠等校注:“適,偶然。” 唐李白《竄夜郞於烏江留別宗十六璟》詩:“適遭雲羅解,翻謫夜郞悲。” 宋范成大《時敘火後意不釋然作詩解之》:“浮生適來且適去,況此茅屋三間餘。” 傅尃《題自書精神一到何事不成橫卷》詩:“適生適死何足論,精神長在無時滅。”
19. 剛才,方才。《漢書・賈誼傳》:“陛下之臣雖有悍如馮敬者,適啓其口,匕首已陷其匈矣。” 顏師古注:“始欲發言節制諸侯王,則爲刺客所殺。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九:“你適在那邊書房裏來,有何說話,笑嘻嘻的走來?”《紅樓夢》第一回:“適聞僊師所談因果,實是人世罕聞者。”
20. 連詞。如果,假若。表示假設關系。《韓非子・內儲說下》:“王適有言,必亟聽從王言。” 洪誠等校注:“適,如果。”《後漢書・逸民傳序》:“故蒙恥之賓,屢黜不去其國;蹈海之節,千乘莫移其情。適使矯易去就,則不能相爲矣。” 唐王昌齡《淇上酬薛據兼寄郭微》詩:“吾謀適可用,天道豈遼廓!”
21. 通 “擿”。投擲。《詩・邶風・北門》:“王事適我,政事一埤益我。” 馬瑞辰通釋:“適當爲擿之渻借。《說文》、《廣雅》幷曰:‘投,擿也。’《說文》‘擿’字注:‘一曰投也。’古書投擲字多作擿。擿我,猶投我也,正與二章箋訓敦爲投擲同義。” 高亨注:“適,借爲擿,投擲。”
22. 通 “啻”。副詞。但,僅僅。《孟子・告子下》:“飲食之人無有失也,則口腹豈適爲尺寸之膚哉?” 趙岐注:“口腹豈但爲肥長尺寸之膚邪?” 王引之《經傳釋詞》卷九:“適與啻同,故趙注曰:‘口腹豈但爲肥長尺寸之膚邪?’但字正釋適字。”《戰國策・秦策二》:“疑臣者不適三人,臣恐王之爲臣投杼也。” 高誘注:“適音翅。” 鮑彪注:“適啻同。” 諸祖耿集注引黃式三曰:“適、啻,古聲同,止也。《史》作特。” 南朝宋鮑照《重與世子啟》:“僕以常人,所蒙隆厚,久應知退,非適今日。” 淸戴名世《春西狩獲麟解》:“必假此以爲聖人重而震而驚之,則欲大聖人而適以小聖人矣。”
23. 用同 “釋”。參見 “適悶”。
“適” 實詞詞義引申發展脈絡梳理